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间的交往和协助越发普遍,我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规模持续增长,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汇支付的需求也将不断提高。那么,对外支付究竟有哪些认识误区需要注意呢?
【正解】 根据《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的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需要进行备案,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二是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以及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三是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的情形,如支付金额不超过5万美元,不管属于哪一类项目,纳税人可直接办理支付手续,无需提前办理备案。
厘清误区再备案~
记得带好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哦~。
来源:上海普陀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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