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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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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广东实际,以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为目标,坚持“循序渐进,平稳推进”、“保障重点,转型升级”、“取之于渔,用之于渔”、“省级统筹,切块下达”、“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的五大原则。通过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健全渔业支撑保障体系。力争到2019年,将我省国内捕捞业油价补贴降至2014年补贴水平的40%,使我省国内捕捞渔船数和功率数进一步减少,捕捞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渔业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我省将在“十三五”期间积极实施减船转产工作,通过政府赎买方式,引导渔民淘汰报废渔船,降低捕捞强度,促进捕捞业生产结构优化调整。到2019年,、主机总功率245250千瓦。其中:2015及2016年合并实施,减船2500艘、15万千瓦;2017年减船900艘、4万千瓦;2018年减船700艘、3万千瓦;2019年减船682艘、25250千瓦。在完成渔船“双控”任务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省渔船更新改造,将现有老旧木质、水泥质渔船更新改造升级为“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钢质、玻璃钢渔船,调整海洋渔业捕捞生产结构、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渔船及装备水平、缓解近岸渔业资源枯竭压力。2015-2019年,全省拟完成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3350艘。其中:2015、2016年合并实施,更新改造1200艘;2017年更新改造800艘;2018年更新改造800艘;2019年更新改造550艘。
本次油补政策调整后,;其余80%部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由省政府统筹用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渔民转产转业等方面。2015-2019年,.65亿元,采取省级统筹和切块下达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解决长期制约我省渔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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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组织实施远洋渔业、渔业渔政信息化、渔业执法装备、渔业保险、渔业种业工程、渔业资源调查与生态环境监测、渔船更新改造贷款风险担保、标准渔船设计、渔业发展战略研究与政策宣贯等9个资金重点使用方向,解决当前我省远洋渔业、深水网箱及工厂化养殖等设施渔业发展缓慢,渔船管控能力低,渔船装备落后,渔业安全风险保障低,水产养殖基础研究薄弱,渔业资源分布不明等关系到全省渔业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性突出问题,补齐当前渔业发展短板,激发内生动力,创造有利于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切块到各市资金按渔船数量、主机功率、养殖面积等因素下达,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在确保完成渔船油补发放、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任务前提下,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渔民培训、渔业资源养护及生态修复、休禁渔补贴、渔船安全设施配备、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