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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看这部电影四遍后决定去当流浪歌手, 结果却拿了个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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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五年,一位叫罗伯特·齐默尔曼的小镇青年把一部电影连看四遍之后,决定离开自己家乡。他一边四处流浪一边唱到“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后来,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鲍勃·迪伦

电影的名字叫:《无因的反抗》。这部美国青春片在五六十年代风靡全世界,至今对美国甚至全世界的文化影响都极其深远。王家卫《阿飞正传》的片名正是套用当时香港这部电影的译名——同样的题材,同样的人物——张国荣是剧中男主角詹姆斯·迪恩一生的脑残粉。张国荣曾说过,如果让他挑选自己喜欢的年代,他会选择能和迪恩生活在同一时空的五十年代。




1955年9月30日,年仅24岁的詹姆斯·迪恩因超速驾驶死于车祸,虽然生前只拍过三部电影,但直到今天,他的名字仍常被用来当成“偶像”的代名词。


作为演员,詹姆斯·迪恩也是实力派,法国导演特吕弗在纪念他的文章中称“他是电影界最具创造性天赋的演员”,在拿他和亨佛瑞·鲍嘉、加里·格兰特、马龙·白兰度这些超一流影帝对比后,说“迪恩给观众的认同感来得更深切更完整,因为他在自己身上包含了我们所有的模糊感、双重性和人性弱点。”



自诩全世界最懂电影表演的导演尼古拉斯·雷在另外一篇名为《天生好演员》的文章中,历数他熟知或合作过心目中最好的男演员(鲍嘉、约翰·韦恩、马龙·白兰度、罗伯特·米彻姆、理查德·伯顿等),文末提到詹姆斯·迪恩只有一句话:“詹姆斯·迪恩是无与伦比的,他的想象力如每日初升的太阳。”




迪恩最为人熟知的电影就是与尼古拉斯·雷合作的《无因的反抗》,在电影筹拍阶段,尽管所有人都知道雷在拍一部关于中产阶级子女失足题材的电影,迪恩也是这部电影的最佳人选,但在他俩认识之后,历经了相当长的时间才确认了彼此的合作关系。用旁观者的话说,就像一对情投意合的少男少女终于恋爱了


下面这篇充满深情的回忆文章由导演尼古拉斯·雷亲笔撰写,记录了他是如何用导演的眼光去观察迪恩,以及这段从相识到最后“表白”的过程。






演年轻人的詹姆斯·迪恩




                            文:尼古拉斯·雷

译:寿烧喜



首先,说说那把。


在华纳片场的化妆间,他一直放着把柯尔特点45手枪,那儿也是他睡觉的地方。22岁那年,为拍《天伦梦觉》吉姆重返好莱坞,他从不觉得自己属于这个地方,只是为了工作,他不会有任何改变。晚上,他一个人住在空荡荡、宫殿般的片场,像是躲进了一个钢铁混凝土的庇护所。也许这把枪就是他自我的象征,以此来警告其他人离他远点。



 

他骑摩托,经常不刮胡子,穿着也随意、不修边幅,这通常会被人们看成是叛逆的姿态。其实是因为他不喜欢浪费,只是为了省时间。(也更省钱,这点常被大家忽视。好莱坞的年轻演员大多没什么钱,经常穿着T恤和牛仔裤就上工,渐渐形成了一种穿衣风格,最初其实是怕付洗衣店的账单)有时候他甚至连胡子也不刮,想来亦是同理。

 



这些生活习惯和手枪一样,成了他的自我保护。如果你骑摩托,就意味着独来独往;选择住化妆间,就可以完全与世隔绝。他可以随时进出,别人非请勿入。他刻意回避世俗的繁文缛节,因为这些意味着虚伪。他希望自己真实、毫无保留。他说:做个乖宝宝对演员来说没好处。刚来好莱坞,大家都对我很友好,他们也觉得我亲切。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非常热情,我感觉好极了。但我不想再这么乖下去,因为我发现,只有靠自己在工作(电影)中的表现,才能真正赢得别人的认可和尊重。

 



手枪守护着他自尊的世界,但好景不长。在拍完《天伦梦觉》后,他回到化妆间发现手枪不见了,没人对此做出解释,他大发雷霆。几天之后,华纳的主管通知他,不许他再睡在化妆间。(可能出于安全的考虑,片场之前经历过几场严重的火灾)他当场拒绝接受这个决定,直到晚上被门卫拦在大门外。


华纳制片厂的办公室门口都挂着姓名或号码牌。第二天一早,吉姆冲进制片厂把它们取下来到处乱挂一气。在造成一片混乱之后,他骑上摩托从此离开,并扬言自己再也不会回到这儿拍电影了。




以上所述不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但正是这些让我开始真正了解他的个性。 被逐出化妆间,彻底断绝了他对制片厂继续忍受下去的念头。他像猫一样四处游走,在找到自己专属角落之后,却又被禁止停留。对天生骄傲的喵星人来说,这种伤害的后果,无疑很严重。




在之前的几周,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那天,我约了伊利亚·卡赞夫妇共进晚餐,当时《天伦梦觉》还在拍摄阶段,卡赞不仅推迟了赴约,而且还满脸怒气,因此他提及了詹姆斯迪恩,这孩子真是“匪夷所思”。


没过多久,我开始弄自己的电影剧本,卡赞邀我去混音室看《天伦梦觉》粗剪。我进门的时候,负责配乐的伦纳德·罗森曼即兴地弹着钢琴,詹姆斯·迪恩坐在边上,看上去孤僻,不搭理人。我们没怎么交流,当时我也不觉得他会适合我的电影。不过我相信他是个好演员,因为我充分信服卡赞导演选角的能力。




我的办公室就在卡赞的隔壁。有天吉姆跑过来,问我在弄什么,我大致说了下电影的构想(关于中产家庭的问题少年)。他看上去兴致不高,也没说什么。两天后,他带着一位满头黑发、壮实的小伙子过来找我,这位派瑞先生是他在纽约交的朋友。他说:“派瑞以前就住在列克星敦街区,你真该跟他聊聊,肯定会有启发。”

 


就这样,我渐渐有了让吉姆出演吉姆斯达克的念头。


不过,还是要他同意,而即使他本人同意,也不一定能成。因为发生之前的事件后,无论华纳还是他都很难再合作。在《天伦梦觉》大获好评后,有不少经纪人、好心人冒出来给他出主意,比如非畅销书改编的电影别接,编剧周薪低于三千美金的电影别接,还有类似这些导演的戏别接:伊利亚·卡赞、乔治·斯蒂文森、约翰·休斯敦以及威廉·惠勒。吉姆当然不是会随便听进这些的人,但自我意识极强的他对成败其实看得很重,这些闲言碎语多少会影响他的决定。



 

吉姆对我说过,我确实是个只顾自己的人,这也表明了他接片的态度。他不像那种看上去演艺经历丰富的人,不会主动套近乎,也不擅长与导演及团队沟通,这也是为什么在他短短的演艺生涯里,就赢得了“匪夷所思”的名声。他因在百老汇出演《背德者》中的阿拉伯男孩成名,但在排练时他一直和导演争吵不断,最后导致首演前才给他正式的出演通知。他和卡赞也闹翻过,好在他始终对卡赞心怀敬意。



很少有导演能和吉姆合作成功,你必须花足够的时间去发现、理解他的天性,不然他的表现力会大打折扣,变得束手束脚。他总想让自己完全相信电影里的角色,但这绝非易事,因为对他来说,在信念和表演之间还需要跨越一个挑战:与生俱来的游离不定。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像个小孩躲进角落拒不开口;一旦兴奋起来,又像小孩,他想要更多,想要一切。这种情绪的转化常常微妙地贯穿在他的表演之中。

 

某天晚上,他带着两个朋友来我家。


(一位是杰克·西蒙斯,当时是个年轻的、没名气的演员,后来成了吉姆的好朋友,一起上过电视节目。吉姆总是喜欢和那些还在底层打拼的人交朋友。不过他没什么长久的朋友,一切都是兴致使然。另一位是电视名人凡佩拉,据他声称,认识她是因为他在研究魔法。我问,那她是不是像在电视里暗示的纳雍掌握某种法术呢?他失望地叫道:“她狗屁不懂!”)


一进房间,他就来了个后空翻,然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

"你......是一个中年人?”


我回答:“是的。”


“你是不是住在日落大道,老科洛佛俱乐部旁边的房子?”

“是的。”

“昨天半夜俱乐部是不是发生了火灾?”

“是的。”

“你是不是那个光着脚抱着斗牛犬冲到街上,结果把脚割伤的家伙?”

“是的。”


对我的回答他很得意,这事他是从凡佩拉那儿听来的,所以专程上门来求证。

 



通常周日下午,我会邀些朋友过来玩玩音乐。吉姆也常过来,而且挺喜欢和大家一起玩,这有助于我们之间的了解。他是真的喜欢我那些朋友,还是享受那样的氛围?倒真的难说。有次聚会结束,吉姆还没走,正好克里夫德·奥德兹(剧作家)过来看我。我介绍他们认识,吉姆出奇地安静,缩在边上不吭声。我忙着去厨房弄些饮料,事后克里夫德给我讲了当时的情况。


一开始他们都不说话,就这样坐在房间的两头。后来,吉姆打破了僵局,叹着气说:

“我真是个大笨蛋!”


克利福德问为什么,


“我......居然能和你......在这里,这感觉太奇妙了,就像在和易卜生或萧伯纳同处一室。”


克利福德对这番话自然很受用,他一直牢记在心,甚至后来还常给吉姆写信。




吉姆和人接触总会带着一种急切、想刺探对方的好奇心,“我来了,哦,你在这儿!”越是碰上陌生人,他就表现得越强烈。有时,这种敏锐也会出格。纽约的麦克和康妮夫妇是我认识多年的好友。有次,我把他们介绍给吉姆认识。当时康妮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靠垫放在膝上,下意识地抱着摇晃起来。


吉姆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用一种关切的口气问道:

”你就不能自己生一个娃?“


康妮当时就懵了,起身冲出了房间,我赶紧跟了出去。她看上去像快哭出来,不像是受了刺激,更像被什么深深触动。她告诉我,自己和丈夫刚刚领养了一个小宝宝。




圣诞前,我有事要去纽约,吉姆当时已经回纽约,我准备顺便去拜访他(其实也挺想去他的公寓看看)。他住在六十八街一幢不带电梯的老房子的五楼,房间不小,有两个舷窗,只搭配了几件简单的家具:一个沙发床和不成套的一些桌椅。墙上挂着斗牛的海报、斗篷和号角。唱片和书堆得到处都是,有些整齐,有些摇摇欲坠。屋内还有两扇门,一个通向厨房和浴室,另外一个通往屋顶。我去的时候是晚上,房间里没开灯,唯一的光亮来自壁炉,正烧着一堆木块和破水果框。



 

吉姆打开电唱机,一张接着一张放唱片。他是从哪儿找来的这堆音乐的? 有非洲部落音乐、古巴舞曲、经典爵士、蒂加登、戴夫•布鲁贝克,还有海顿和柏辽兹(古典音乐)。他的藏书很多关于斗牛,桌上的两本,我记得分别是:《斗牛士》和《死在午后》(海明威)。




吉姆痴迷于斗牛可能有两个原因。斗牛士参与的生死对决更像是仪式,而这场仪式自始至终要保持着优雅的动作。吉姆对动作极有感觉,在上过邓肯的舞蹈训练班之后更是让他非同凡响。《天伦梦觉》里,他之所以能如此精准地把握青春期那种痛苦、散漫、飘忽的感觉,正是来自于他对身体控制的能力。其次,他对节奏有一种直觉反应。斗牛红布的挥舞、非洲鼓的敲打、控制赛车的张力,这些爱好都有着独决、令人痴迷的魅力,乐在其中,也维系着他人生的希望,就像他去找心理医生。



 

我把儿子托尼介绍给了吉姆,看看他们能不能合得来,同时我也想知道同龄人怎么看待他。托尼后来去过几次吉姆家的聚会,总是同一帮人粘在一块儿(多是合作过的青年演员),吉姆会表演邦加鼓,然后有人会跳卡里普索,或模仿金凯利的舞蹈。话题能从最近上演的新戏,聊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也会读小说或剧本,有次甚至把《二十七车棉花》(田纳西·威廉斯)排了一遍。

 



吉姆也常去那些人多、彼此并不熟的正经派对。但他不会去凑热闹,只会找个地方自己待着,对聚会上的游戏和话题完全无视。他的情绪起伏非常大,心情会毫无预兆地低落下来。有次我们一起去看雅克•塔蒂的《节日》,他裹着一件深色风衣就出门了,胡子拉碴,头发乱糟糟,眼镜快从鼻梁上掉下来了。在进影院前,一直闷闷不乐。



但开场没过10分钟,他的放声大笑就引起了邻座的抱怨,他毫无顾忌,一旦开心起来就没什么能挡得住。电影结束前我们必须提前走,他一路雀跃,像跨栏一样跨过街上的垃圾桶,然后进了一家糕点店,拿上一块法式泡芙,模仿格劳乔•马克斯的样子走路,瞪着眼睛四处张望,他成了邮递员塔蒂。

 



在一个典型的纽约式的阴雨绵绵的下午,他想买一把雨伞,而商店里可供选择的雨伞琳琅满目,最后托尼帮他选了一把——最普通的、三美金的雨伞。他抓着这把伞,仿佛是他耗尽一生的时间才找到的宝贝,认真琢磨着各项功能,跟孩子拿到新玩具似的,撑开、合上、顶在头上转圈。当路上的雨突然大起来,他尤其兴奋,那一刻,他又化身为查理·卓别林。



 

似乎任何东西都能引起他的兴趣,他在形体表现上的天赋也常常令人目瞪口呆。一个朋友要参加试镜,请吉姆帮忙排练,他们挑了一个童话——王子和狐狸。几乎就在瞬间,吉姆的想象力开始飞翔,他进入了狐狸的状态。虽然很多演员都擅长模仿动物,但吉姆有自己独特的方式,不光是动作的模仿,更像是被狐狸附体——那种优雅又鬼鬼祟祟、充满着威胁的感觉。




不管演什么,他都能带着强烈的激情和信念投入其中。他告诉自己:”我就是他。“感谢上帝,这正是他作为演员独具的神奇魔力。这种魔力曾由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从同时代所有伟大演员身上总结而出,但吉姆并不是学来的,不是从李·斯特拉斯伯格那儿学来的,没人能通过学习掌握它,这更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

 



他自己也像狐狸一样警惕和捉摸不定。很多人觉得与吉姆交往是件麻烦和困惑的事情,但对他来说,这些关系很简单,甚至无关紧要。他拒绝去爱或被爱,尽管他很容易为新鲜或漂亮的东西所吸引,但从不会沉迷其中,很多姑娘确信自己是他生命中的唯一,但其实都是露水之缘。(他经常会在同一时间与很多人和事情同时打交道。)




最早在纽约又穷又没名气的时候,他会因温饱和孤单,去和一些人交朋友并为此感激,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真心如此。在《天伦梦觉》大获成功后,有时候他对朋友甚至不是冷漠,而是刻薄。




一个日子过得不怎么如意、与他过去交往颇深的年轻摄影师,很想要一台二手的禄来相机。他跑去问吉姆能不能合买,价格是25美金。吉姆却把这当成羞辱。“我为什么要跟你去买一部二手货?!如果我想要,现在就可以给自己买台新的。”

 



他也会埋怨他的朋友:“这帮蹭饭的家伙!”有一次吃饭,他突然嚷嚷道:“我的朋友都去哪儿了呀?!”而这时他最好的四个朋友都坐在桌上。在大家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起身冲出了饭馆。

 



他常说:“我不想再跟人三七开了,不要别人给我七成,也不给别人七成,我只要五五开。”

 



我想,他生活的戏剧性,源自一种归属感和对归属感的恐惧(吉姆斯达克也是如此)。他在孩提时代经历了母亲的早逝,在成长过程中,因缺失亲生父母的爱,让他过早体会到了生活的不顺,爱和希望并不总是如愿而至,而常伴己身的唯有孤独。但他并没陷入自怜自怨,因为他总能既是他自己,又游离其外。

 



每天他都把自己毫无保留地暴露给世界,就像一个饥肠辘辘的动物突然找到了些许食物的残渣,不顾一切。他强烈的欲望和恐惧,让他看上去自大和傲慢,但隐藏在背后的绝望和脆弱,又如此令人感动甚至害怕。当他变得残酷或者不义,他认为这是一种宿命。而他逃避的情感,正是他曾经拥有最后却无疾而终的情感。

 



在我停留在纽约的最后一夜,我们又一起吃了饭。那是一家意大利餐厅,装模作样的他像行家一样点菜,还卖弄着对美食的见识。但就在那一刻,我感觉他信任我,我觉得他会想拍这部电影,尽管这不是立刻就可以决定——还有他和华纳制片厂的矛盾,以及那些想把他推上明星之路的人。但是我很确定我的电影需要什么,哪怕剧本才三十页。

 



我正这么想着,他却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盯着我,似乎有什么心里话想对我说。


他说:“我好像有阴虱了,有什么办法吗?”


我带他去了药店,并向他推荐了库普雷克斯(药名)。最后,我们在大街上告别。他先对我表示感谢,然后,笑着对我说:“我一直想拍你的电影,但是能不能别让华纳那帮孙子知道?”


我说我愿意,但我会告诉华纳,只说我要他。


终于,我们为此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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